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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啟用“節水貸”扶持節水企業與項目建設
吉林省啟用“節水貸”扶持節水企業與項目建設
文章來源:吉林省水利廳
近日,吉林省水利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面向全省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節水貸”融資服務工作的通知》,通過在全省開展“節水貸”融資服務,充分發揮金融要素在推動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中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綠色低碳發展的支持,進一步扶持節水企業與項目建設,助力國家節水行動。
吉林省“節水貸”主要支持領域涵蓋城鄉節水供水、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和其他節水服務5個方面。主要包括以節約用水和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為實施前提的城鄉供水工程;灌區續建配套和現代化改造(節水改造),高標準農田和高效節水灌溉工程,以及實施養殖場節水改造和建設、畜牧節水示范工程等;實施工業節水管理,節水技術、設備設施的升級改造以及廢水深度處理和達標再利用等;推進城鎮節水改造,建設海綿城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洗車、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等特種行業高耗水服務業節水技術應用和改造等;節水“三同時”基礎設施建設,節水載體創建,以及合同節水管理等專業第三方節水服務等。
吉林省“節水貸”將對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領域的信貸需求優先保障信貸資源,加大貸款投放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已開展授信的,在同等抵質押擔保要求基礎上合理增加授信額度。未開展授信的,可采取主動授信方式為企業核定授信額度,滿足企業臨時資金需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結合項目開發建設期限、技術研發周期和第三方專業機構服務期限等因素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綠色金融優惠政策,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惠貸款利率;對于采取節水改造工程減少取用水和污水排放的企業,享受靈活豐富的抵質押擔保方式組合,可用取水權依法依規辦理抵質押貸款。鼓勵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信用貸款;對于貸款涉及的有關評估費用、抵押登記費用等各類費用由相關銀行按規定給予減免。
在吉林省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節水貸”支持范圍的企業(單位)和項目均可通過水利部門提出申請。合規企業經初審和確認,被推薦至省水利廳,形成吉林省“節水貸”備選項目庫,與省財政廳和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實現信息共享,由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向有關金融機構推送,按照經辦銀行貸款條件辦理貸款業務。有關金融機構對申請項目進行獨立審貸,同時加強對資金流向、風險情況監測,確保企業合規合理使用資金。
“節水貸”是綠色金融創新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融資服務工作由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組織轄區內金融機構具體實施。在政策實施中,吉林省水利廳與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將指導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有關金融機構積極跟蹤“節水貸”信息庫情況,積極與企業對接,做好“節水貸”融資服務。省財政廳將對“節水貸”項目探索開展財政貼息試點,助力全省經濟綠色低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