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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呼再也不敢了!一企業兩名責任人因非法排污被拘
直呼再也不敢了!一企業兩名責任人因非法排污被拘
“以后,我再也不敢篡改自動監測數據、鋪設暗管排放污水了。”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某養豬場負責人傅某某在該縣拘留所流下懺悔的淚水。
這個背后的故事還得從今年2月說起。新干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沂江河走航監測,在某養豬場排口取樣檢測,發現總磷濃度為11.159毫克/升,超出《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總磷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8毫克/升的標準。
“發現問題即是發現線索,有線索就必須查清楚,讓違法犯罪分子無處遁形。”新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常務副大隊長聶敏表示。
隨即,新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人員查閱了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數據,發現該養豬場外排水量長期偏少,日均在1噸—50噸區間;污染物排放濃度長期偏低,COD在3毫克/升—30毫克/升區間、氨氮在2毫克/升—15毫克/升區間。
經調查,該養豬場于2015年9月取得環保審批手續,辦理排污許可證,屬排污許可重點管理類;于2022年2月安裝在線監測設施,3月聯網運行,6月完成在線自動監控比對驗收?,F存欄母豬3240頭,使用水沖欄方式清污,若按每百頭豬冬季產生廢水2.5立方米、夏季產生廢水3.5立方米的標準計算,理論產生污水總量約28440立方米。然而,自在線監測設施運行以來,該養豬場在線污水排放總量11000立方米,兩者相差17440立方米。
同時,執法人員對該養豬場的二級沉淀池、廢水總排放口取樣檢測,廢水總排放口COD濃度為31毫克/升,氨氮濃度為7.72毫克/升,總磷濃度為0.54毫克/升;二級沉淀池COD濃度為779毫克/升,氨氮濃度為248毫克/升,總磷濃度為19.7毫克/升。
該養豬場在線監測的廢水排放量、污染物指數緣何與現場核實數據相差甚遠?憑借職業敏感性,執法人員堅信該養豬場存在問題!
執法人員攜帶檢測設備再次進入該養豬場開展現場調查。“我們利用無人機對排口至在線監測設施大約1.2公里的地段反復排查溯源,沒有發現問題,難不成廢水遁地走了?”新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唐國如說。
“再狡猾的狐貍也逃不過獵人的眼睛。”執法人員調整檢查思路,從廢水總排放口入手,發現一根管徑約20毫米自來水管接入廢水總排口,自來水不斷稀釋排放水污染物,干擾在線監測。此外,還發現一根白色PVC管,管徑為110毫米,埋藏于污水總排口底下,通過轉換接頭變成直徑約75毫米的排污管,并安裝流量計,累計數值為217892立方米。
綜合上述證據,新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認定,該養豬場所產生的廢水未通過在線監控設施,并利用自來水稀釋總排口外排廢水,經管道溢流至檢查井,再從檢查井排入消納塘,外排沂江河。其行為屬于利用管道旁路將部分水污染物不經規范的排污口排放水污染物與涉嫌篡改自動監測數據、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違法行為。
該養豬場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等法律規定。
新干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養豬場作出了罰款6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將案件移送給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新干縣公安局對該養豬場兩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